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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沒跟老公來法國生活之前,我的單身日子過的挺無所事事、 遊手好閑,人生沒什麼大目標,只要活得快樂自在我就很滿足了。
除了上班賺錢以外,我喜歡把剩下來的時間排的滿滿。 用來跟朋友吃飯、看電影、喝下午茶、聊天、唱歌、逛街, 天氣好跑海邊,天氣不好就泡溫泉。
晚上回家一個人靜下來的時間就看書………恩, 我的確需要書本來淨化一下糜爛墮落的心靈。
“喝酒\跳舞”這種有益身心健康的動態性活動至少每禮拜兩次, 而遇到跨年\萬聖節\聖誕\生日……這些大日子, 可能早在一個月前就跟朋友計畫好要怎麼打扮、去哪家餐廳哪吃喝、 再轉戰到哪幾間夜店續攤。
定是撐到天亮,抱著在早餐店補給的滿肚子食物上床睡覺, 這才是完美的結局。
年輕真好,怎麼玩都不累。那個時候的我很喜歡這樣無負擔、 只對自己負責的生活,並且一直以為依我的個性應該可以Young Forever. Party Forever 。
而後面的發展有一度失去了控制,只因為我嫁人,生小孩了。
在異鄉的生活不容易,跟以前的日子比起來, 這樣的改變未免也太大。來法國前, 身邊的人都不看好我做這樣的決定, 導致我不服輸的個性更加逼迫自己要做到最好,證明給大家看。
下定決心,我要當一個好老婆\好媽媽。 跑夜店的次數減少為一年一次,上餐館吃飯也不過是生日、 過年或情人節才會發生的事情。
當時的我,認為一個好媽媽就該“為家庭付出時間、為小孩忍耐、 為老公節省”。但說真的,不管我再怎麼努力, 總是無法討好每個人。
我欺騙自己我很快樂,但我的快樂完全建築在別人身上, 只要我的老公小孩們開心,我才會感到快樂, 甚至在他們不開心的時候會檢討起自己『是不是我哪裡做錯了?』。
這樣其實很累,因為我生命價值來自於他人對我的需要, 並沒有真正的為了自己而活。
『我難道要這麼過一輩子?』這個問題一直出現在我的腦子裡。
四年前參加老公奶奶的喪禮,這時才認知到人生變化無常, 我想要為自己的人生做一些突破。
有這個醒悟後,我才開始愛我自己多一些,展開革命性的改變。
我考法國駕照、上法語課、拓展我的社交、 甚至跑去巴黎工作賺錢養活自己,在我的能力範圍內買想要的\ 想吃的東西。
證明自己除了當人家老婆與媽媽以外,還可以做許多事情, 我能不斷的成長、接受不同的觀感、學習不同的事物、 開闊我的視野。
老婆不是奴隸,媽媽不是傭人。
我的革命期也辛苦了老公跟小孩, 他們花了一段時間去適應新的媽媽, 而事實證明老公跟小孩就算沒有我無微不至的照顧也可以活的很好, 只是有我在,一切不是只有“很好”而已。
革命成功最大優點是他們瞭解到我為這個家所付出的事情不是『 本來就是媽媽(老婆)“應該”做的』,而是『感謝媽媽(老婆) 為我所做的』。
革命成功最大優點是他們瞭解到我為這個家所付出的事情不是『 本來就是媽媽(老婆)“應該”做的』,而是『感謝媽媽(老婆) 為我所做的』。
因為我愛他們,所以我高興為他們這麼做。
後面雖然還是選擇辭去工作回歸家庭,但經過洗禮成長後的我, 心態更健康,思維更清楚,我有更多事情可以跟他們分享, 更多話題可以與他們討論, 我已經不再是那個除了柴米油鹽以外什麼都不懂的黃臉婆。
以前那個只知道玩樂,對自己負責的溫妮; 中間那個只會在家裡照顧小孩、做家事,什麼都依賴著老公的溫妮; 到現階段這個知道自己要什麼的溫妮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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